大豫创业者讯 10月11日消息,据外媒报道,谷歌因被控存在打压竞争对手的反竞争商业行为,被欧盟委员决定处以43.4亿欧元(约合人民币312.52亿元)的罚款,并下令谷歌放弃旨在打压其竞争对手的反竞争商业行为。目前谷歌正在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对这项处罚发起诉讼。
在当地时间周四,General Court公布的文件中,显示已经批准两家安卓手机制造商(德国Gigaset和芬兰HMD Global Oy公司)参与谷歌与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诉讼程序,以支持谷歌的诉求。
德国Gigaset是原西门子品牌,西门子在1993年研制出世界上第一部无绳电话后创立的致力于无绳电话发展事业的新品牌就是Gigaset,到2015年6月份,Gigaset 宣布正式进军智能手机市场。
芬兰HMD Global Oy公司是由诺基亚前经理人创立,也是诺基亚手机品牌的独家被授权人。
反垄断法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而制定的法律。但欧盟反垄断法引发的争议不在少数,此前德国西门子曾计划和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合并图铁路业务,但欧盟委员会以“这一合并将形成垄断,从而不利于市场竞争”为由,否决了两家公司合作的提案。对此两国政府曾提出要求欧盟委员会修改反垄断法。
欧盟委员会曾在2018年作出裁决称,谷歌在Android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上预先安装了Chrome浏览器和谷歌搜索应用,从而给自己带来了竞争上的优势,但这种优势对于其他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来说是不公平的。
此外,法院还允许技术游说团体应用开发者联盟(Application Developers Alliance)、网络浏览器Opera Software以及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CCIA)参与此案进行干预,值得注意的是谷歌也是CCIA的成员之一。
此前德国内政部长托马斯·德-梅齐埃(Thomas de Maiziere)早在2014年曾表示,欧盟必须借助反垄断法和隐私法来限制谷歌在网络搜索市场的统治地位,而不仅仅是拆分了事。
就此案来说,谷歌的行为是否属于垄断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还需要等到明年的法庭诉讼结束后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