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2019年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对象
申请单位为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包括由政府主导成立并经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项目为面向企业开展的委托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技术转让项目。
同一个申请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仅限填报一家合作企业,已获得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后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郑州市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包括由政府主导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人才和科研条件优势,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科研团队、研发平台等必备条件保障;
项目合作企业应为郑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且经营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企业没有相互隶属或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特指股权投资关系)。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符合我市战略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切实解决企业技术需求。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有科技合作协议或合同,且签订时间应在项目申请之前三个年度以内(即2016年8月31日以后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或合同)。
协议或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要求,明确合作目标、实施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201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应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网址:http://www.ctmht.net.cn/)
项目应在申请前已完成实施。
提供的申请资料应真实有效。
经费补助
本计划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确定支持的项目,以项目申请单位从合作企业实际取得的研发经费为基数,给予项目申请单位一定比例(最高50%)的资金后补助。其中研发经费为200万以下的,按50%的比例予以补助;研发经费超过200万的,对200万至500万的部分按30%的比例予以追加补助;对500万以上的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追加补助,总计最高给予300万元的经费支持。
补助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本单位的科研创新活动。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申报单位先登录市科技局官网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系统审核后即可登录,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
项目书面材料于2019年9月2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办公室。
该内容来源于【郑州政策宝】。